股票简称:首创股分 股票代码:600008 编号:临2008-33
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8日以专人投递的方式拍发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12月15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公司董事刘晓光、曹桂杰、郑热力、程秀生、杨豫鲁、邓小丰、傅涛、常维柯、潘文堂和张恒杰盛大出席了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董事冯春勤委托董事刘晓光代为盛大出席及表决。会议由刘晓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经过书面表决审议经由过程并形成如下董事会决议:
一、审议经由过程了《关于在华夏银行亮马河支行继续办理授信营业的建议》
同意公司在华夏银行亮马河支行继续办理授信手续,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整,期限为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1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放弃权利,0票反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放弃权利,0票反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放弃权利,0票反对
四、审议经由过程了《关于公司为通用首创水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放弃权利,0票反对
五、审议经由过程了《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放弃权利,0票反对
六、审议经由过程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环境报告的议案》
详见附件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环境报告》。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放弃权利,0票反对
七、审议经由过程了《关于公司公开刊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刊行不跨越人民币180,000万元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分离交易可转债”),刊行方案如下:
1、刊行规模
本次拟刊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不跨越人民币180,000万元,即不跨越1,800万张债券。每张债券的应承购买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一定数量认股权证。提请股东大会权力委托董事会,根据市场环境及估计所附认股权证全数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跨越拟刊行公司债券钱数的限定条件,确定具体刊行规模及认股权证的派发数量。
2、刊行价格
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按面值刊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债券所附认股权证按比例无偿向债券的应承购买人派发。
3、刊行对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帐户的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国度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四、刊行方式及向原股东配给的摆设
本次向社会公开刊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原股东享有优先应承购买权,具体优先应承购买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权力委托董事会根据届时的具体环境确定,并在本次刊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给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给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给和经由过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订价刊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刊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期限为6年,自刊行之日起计算。
6、债券利率
本次刊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利率程度及利率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权力委托董事会在刊行前根据市场环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7、债券的利息付出和到期偿还
本次刊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自刊行之日起每年付息一次;在本次刊行的债券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偿还所有到期的债券。
八、债券回售条款
如果本次刊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地认为为转变募集资金用途,债券持有人拥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债券的权利。
九、担保条款
提请股东大会权力委托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确定本次刊行的担保相干事宜。
10、认股权证的存续期
认股权证的存续期为2四个月,自其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1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
认股权证的行权期为认股权证的存续期的最后五个交易日。
十二、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
本次刊行所附认股权证行权比例为1:1,即每一份认股权证代表应承购买一股公司刊行的A股股票的权利。
13、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
代表应承购买一股公司刊行的A股股票权利的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按照如下原则确定:不低于本次刊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说明书》通知布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具体行权价格及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权力委托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市场状况及相干规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四、认股权证行权价格的调整
在认股权证存续期内,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将根据公司股票的除权、除息进行响应的调整:
⑴当公司A股股票除暂时,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将按以下公式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公司A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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